<p class="ql-block"> 2 月 13日,郯城县委副书记、县长于广威在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呈报的《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1月份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新班子、新气象。消防大队工作积极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救要主动,防更要主动,看2月”;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全市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上批示:“肯定消防大队期间取得的成绩,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并举一反三”。</p> 今年以来,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坚持以防火、灭火为中心,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圆满完成了“两节”“两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任务,确保了社会面火灾形势和队伍内部“两个稳定”。期间,大队联合教体、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4次,共检查社会单位152家,发现整改隐患218处,下发处罚决定书43份,缴纳罚款15.89万元,组织火灾事故调查14起;大队共接处警124起,其中火灾107起,抢险救援10起,社会救助23起,公务执勤5起,出动消防车辆251台次,出动人员1624人次,抢救遇险人员13人,疏散群众10人次。<br> 于广威县长的批示要求,是对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消防救援人员的最大鼓励,也是对下一步全县消防工作的最新要求,大队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思路,结合全市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和要求,狠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积极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一队一站”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大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