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经咸阳市第十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门诊统筹结算工作,2月14日,旬邑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召开医疗机构职工门诊统筹结算业务培训会。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科长及负责城镇职工门诊统筹结算工作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医保经办中心副主任王妙荣同志主持。</p> <p class="ql-block"> 会上,旬邑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职工科科长刘凯同志解读了《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县医院医保科马珂珂同志就结算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讲解;最后,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主任罗枭同志做了重要讲话。</p> <p class="ql-block">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等政策,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做好政策的宣传员和业务实操的排头兵;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全面掌握个人账户管理、门诊共济待遇、费用结算、经办服务等情况,扎实做好城镇职工门诊统筹结算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