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齐河县大黄乡孙庄幼儿园《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Graceful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p> <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普及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平安幼儿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大黄乡孙庄幼儿园特开展本次《反有组织犯罪》普法宣传活动。</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和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p> 立法的意义 <p class="ql-block">1.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p><p class="ql-block">2.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p><p class="ql-block">3.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p> 定义解读 <p class="ql-block">什么是“有组织犯罪”</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这次《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p> 亮点解读 <p class="ql-block">法律亮点频现的背后,体现了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希望通过本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家长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助力和谐社会夯实基础。</p>

犯罪

组织

反有

恶势力

扫黑

除恶

经济秩序

普法

黑社会

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