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3年2月9日下午,县委政法委维稳蹲点督导中部片区工作组蓝伟忠组长带队,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民生涉稳督导。位于石碌镇昌江大道东侧海南银湾国际花园酒店,开发商系海南银湾旅游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旗下项目自冠名为银湾天麓小区(8、9、10、11号楼),于2013年8月通过规划审批报建。总占地面积为61381.23平方米(合92.07亩),均为六楼层,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宿餐饮,总建筑面积为26773.8平方米。规划许可批准为新建度假住宅楼,共建有住宅 454 套(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服兼容居住),2016年开始预售出售了420套,以候鸟型业主居住为多。该项目开发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以酒店式公寓出售,部分以成套住宅出售,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1月27日至2050年1月27日至2050年7月20日。</p><p class="ql-block"> 该项目竣工销售后,业主入住至今尚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已2018年至今多次组织业主到政府相关部门信访和向国家信访局递交上访材料。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做出明确答复,该项目房产用途可按酒店式公寓办理相关手续并销售,在完善相关处罚和备案手续后,依法依规给予该企业办理施工许可并如期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2021年11月至12月,县住建、资规、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按照产权式酒店性质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要求业主按产权式酒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备案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但业主提出异议不同意按产权式酒店办理,认为购房时是按住宅性质购买,开发商银湾公司也提出当时住建局也是按住宅性质批准建设,要求参照琼资规〔2017〕7号文对该项目办理土地办理改变用途手续后,按住宅性质办理不动产权证。</p><p class="ql-block"> 2022年7月7日,经分管领导在县信访局接待该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反映办证问题时讨论研究商定,可参照琼资规〔2017〕7号文,对该土地办理改变用途后,按住宅性质办理不动产权证,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但至今仍未解决。</p><p class="ql-block"> 督导组在太坡派出所廖健宇所长的陪同下,来到海南银湾旅游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入了解情况,蓝伟忠组长提出三点督导意见:一是责成开发商银湾公司与业主加强沟通稳大局,保权益,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是要求银湾公司尽可能提供详细相关项目报建手续,以便督导组依法依规跟进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三是建议业主或银湾公司可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行政诉讼维权解决。</p> <p class="ql-block"> 督导组深入海南银湾旅游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了解情况。</p> <p class="ql-block"> 诉求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银湾天麓小区(8、9、10、11号楼)</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