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第1周安全提醒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 </p><p class="ql-block"> 您好!我校在开学第一周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工作,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新的一个周末生活即将到来,请您在期间要一如既往关注孩子的安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p><p class="ql-block"> 学生在家,请家长一定要做到“四知道”: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去干什么,知道什么时候回家。 </p><p class="ql-block"> 一、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及传染病防控 </p><p class="ql-block"> 1.请家长注意孩子身体状况,一旦有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并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请家长及时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治疗。 </p><p class="ql-block"> 2.备齐防疫物资,每天给学生配备2个口罩,交代子女往返学校要戴好口罩。</p><p class="ql-block"> 3.家长接送学生时也要佩戴好口罩,到校门口接送,不进校园。 </p><p class="ql-block"> 二、注意交通安全 </p><p class="ql-block"> 1.教孩子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看红绿灯,没有红绿灯要“一停二看三等四通过”,过马路时不疯跑,不独自一人横穿马路。 </p><p class="ql-block"> 2.乘车时,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不玩弄车门和车窗,切记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不要坐乘无牌无证经营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货三轮。</p><p class="ql-block"> 3.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能骑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 </p><p class="ql-block"> 三、防溺水 </p><p class="ql-block">教育孩子要遵照防溺水“六不”“两会”的要求,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p><p class="ql-block"> 1.不要独自一人到河、塘、库、池或井边嬉戏,玩耍、游泳和捉鱼摸虾等。 </p><p class="ql-block"> 2.若同伴出现溺水情况,作为自身保护能力较差的未成年人不要随意施救,应想办法向周边的成年人求救。 </p><p class="ql-block"> 四、注意消防安全 </p><p class="ql-block"> 1.家长要叮嘱孩子不能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帮助幼儿学习一些简单的自我防护和逃生的本领,遇火警要拨打119电话。 </p><p class="ql-block">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令,不在野外玩火、烧干草、烧树叶,避免引起森林火灾。 </p><p class="ql-block"> 3.要将家里的打火机和火柴等物品放置在高处,孩子使用明火,一定要在大人的看护下进行。 </p><p class="ql-block"> 4.使用电器时要注意安全,防止火灾。 </p><p class="ql-block"> 5.不要让孩子在通风不畅的室内自行烤火,晚上睡觉后要熄灭火源、电源,以防火灾发生。 </p><p class="ql-block"> 五、防止被骗、防止性侵、防止欺凌 </p><p class="ql-block"> 1.家长不在家时,教育孩子不给陌生人开门。即使是熟人也不要开门,可以让他等家长回来后再来。 </p><p class="ql-block"> 2.不向陌生人透露家庭信息,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玩。</p><p class="ql-block"> 3.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合理规划孩子的网络生活,做到时间适度、内容健康、防止着迷“网络成瘾”。不要在网络上随意透露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防止被电信诈骗。 </p><p class="ql-block"> 4.注意孩子交友安全,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不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交往,不与网友见面,不恃强凌弱。</p><p class="ql-block">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是我们避免孩子发生安全事故最好的作为,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教育孩子提高安全意识,让安全伴随着每个孩子、每个家庭。</p><p class="ql-block"> 祝家长和孩子们周末愉快! </p><p class="ql-block">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3年2月10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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