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那斗村-符文霞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东方市委政法委、市综治中心的工作部署,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2023年2月4日,新龙镇那斗村网格员开展常态化排查工作,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规范城市管理。</p> <p class="ql-block">  网格员通过上门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广播通知、发朋友圈提醒、到人员密集场所宣传等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在可燃放区域内,告知辖区村民、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建议居民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倡议大家自觉做到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p> <p class="ql-block">  本次宣传活动,让更多村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东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村民纷纷表示会积极配合工作,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守护我们的平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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