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日,黑龙江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认为个人所致并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遂判决被告小张给付原告物业公司3400元。</p><p class="ql-block"> 2017年,小张向大庆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期房,建筑面积为70多平方米。购房合同签订后,该开发公司与大庆一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该物业公司为此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费用标准为1.924元/平方米·月。</p><p class="ql-block"> 开发商于2018年通知小张接房,但对方直到2019年才接房。接房后,其缴纳了近1600元物业费。但自2019年起,小张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遂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019年和2020年两年的物业费共计3400元。</p><p class="ql-block"> 庭审中,被告辩称,2018年还未接房,其就未享受到物业服务,也就不应交纳物业费,而2019年物业费已经交纳,此后再未交纳物业费的原因,是原告物业公司未赔偿其楼板内埋部分下的水管断裂,致楼下邻居被浸泡,结果被告赔偿3000元,而这一损失原告至今未赔偿给被告,故应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求。</p> <p class="ql-block">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物业公司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此合同对该小区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居住在原告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内,被告已接受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被告应承担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p><p class="ql-block"> 对于被告抗辩其接房时交纳1600元物业费系2019年度的物业费。但经审理查明,被告未按时接房系其自身原因所致,故其应从接房通知规定的期限期满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费;另外,从其提交的物业费票据内容看,已标明系2018年的物业费,故对被告这一抗辩不予支持。</p><p class="ql-block"> 对于被告抗辩墙体裂缝及下水管断裂造成的损失未得到赔偿,应先处理损失后交物业服务费。经查明,这些损失均不是原告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导致的,其损失不能向原告方主张,故其这一抗辩主张不予支持。</p><p class="ql-block"> 对于被告抗辩其2018年还未入住,也就未享受到物业服务,故其不应交纳2018年物业费,交纳的1600元应从中抵扣。因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如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等项目的日常维护、管理,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位或某几位业主没入住、不使用,而减少管理成本,故其抗辩没有法律依据,即其未及时接收房屋导致其自己未能入住,这并不能构成免交物业费的正当事由。</p> <p class="ql-block"> 据此,法院遂判决被告小张给付原告物业公司3400元。</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法官说法</p><p class="ql-block">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虽然未接收新房导致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绿化等费用,也需要一分不少地支出。</p><p class="ql-block"> 因此,业主是否实际使用房屋、是否长期空置,这并不影响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作为小区的业主,就有义务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不应以此作为拒交物业费的正当事由。</p><p class="ql-block"> 如广大业主若对物业管理费持有异议,应通过正当渠道进行申诉,或通过业主委员会来进行维权,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管理费,而不是通过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抗议,避免因此产生相关法律风险。</p> <p class="ql-block">小区公共区域的每个角落都有保洁员的身影</p> <p class="ql-block">秩序员日夜巡查公共区域,最大可能排除安全隐患</p> <p class="ql-block">维修师傅每日巡查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确保运转正常</p> <p class="ql-block">及时修复楼道脱落墙砖</p> <p class="ql-block">及时修复衣物回收箱</p> <p class="ql-block">修补破损垃圾桶,减少资源浪费</p> <p class="ql-block">拆除简易房,增加车棚使用面积</p> <p class="ql-block">初步连接小区广播设备,给节假日增添氛围感,随后会严格把控播放内容及时间,避免打扰到业主正常生活</p> <p class="ql-block">消防安全要牢记,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巡查中发现3号楼7层步梯有电动车停放,请相关业主及时将车辆停放至停车棚,为了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楼道及室内严禁停放电动车,严禁堆放杂物,请知悉!</p> <p class="ql-block">元宵到,灯笼闹,七彩的烟花朝天笑;汤圆甜,月儿圆,缤纷的祝福要送到:愿您漂亮胜往年,好运好事接连连;开开心心活每天,欢渡元宵乐开颜!提前祝和睦佳园广大业主元宵节快乐!</p> <p class="ql-block">以上是和平壹号·和谐物业·和睦佳园客服中心为您呈现的本周工作内容,初心从未改变,真诚服务,用心守护,再次祝广大业主门元宵佳节阖家团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