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因燃放鞭炮引发的纠纷案:2021年1月25日,正值正月,辽宁省丹东市一家二手车销售公司开业。为庆祝,该公司在店铺外的路面上燃放了鞭炮。放完鞭炮后,环卫工人蔡某某前往打扫,在她进行清扫时,突然被一个复燃爆炸的鞭炮炸伤了耳朵。经诊断,其被炸伤的左耳为爆震性耳聋。</p> <p class="ql-block">事发后,蔡某某将该二手车销售公司老板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对于燃放后的鞭炮残骸没有清理检查,致使鞭炮残骸复燃爆炸,造成原告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蔡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各项损失合计10237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