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镇中心幼儿园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

姚家镇中心幼儿园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加强2023年春节假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 确保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春节期间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生态的节日,中牟县姚家镇中心幼儿园现就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倡议如下:</p> <p class="ql-block">  1、请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家长要做好孩子的表率。</p><p class="ql-block"> 2、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他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p><p class="ql-block"> 3、禁止燃放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 拉炮、摔炮、砸炮等危害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燃放时主体定向升空的烟花爆竹,如旋转类、双响炮等。</p><p class="ql-block"> 4、燃放时,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不要将头部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灭的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门窗口、行人、车辆燃放,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和伤人;不得向窨井盖和污水井内投掷;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p><p class="ql-block"> 5、不要在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不要从楼顶、阳台、窗户等高处向外(行人、车辆)投放己点燃的烟花爆竹;</p><p class="ql-block"> 6、不要在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燃放;不得在停车场、文物古建筑、商市场、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及高压线下面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以及明文禁止的区域燃放;</p><p class="ql-block"> 7、不要在楼层的窗户、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落下后引起火灾;</p><p class="ql-block"> 8、烟花爆竹存放要远离厨房、取暖器,不要购买燃放礼花弹、大型烟花;过年是每一个家庭幸福团聚、分享快乐的美好时刻,如果忽视了安全,就容易引发安全问题。</p><p class="ql-block"> 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让我们家园携手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重视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避隐患、予保障,最大限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家园携手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平安快乐的成长环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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