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加强和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相关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做到“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三个离不开” 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通过“七个一”活动的开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的抱在一起,童心向党,同心筑梦。2023年1月19日,临河区第十小学迎接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验收。</p> <p class="ql-block"> 参加验收指导的领导有:市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闫宇同志,市宣传部宣传教育科科长赵永亮同志,市民委政策法规科科长哈斯巴根同志,市统战部民主党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塔拉同志,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卓拉同志,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刘磊同志,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干部王晓龙同志,临河区统战部副部长太文代同志,临河区教育局德体卫艺股副股长王晓龙同志。临河区第十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韩建军同志及班子成员陪同验收。</p> <p class="ql-block"> 验收指导组一行就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实地了解,参观廉洁教育基地,认真听取汇报,详细查阅档案资料,并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相关领导就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p> <p class="ql-block">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临河区第十小学将以本次验收指导为契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