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部署,根据县司法局普法工作要求,营造春节期间平安、祥和的氛围,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乌烈司法所于2023年1月17日开展以“禁毒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方式,向摊主和过往群众宣传了禁毒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毒品、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并向他们讲解了<span style="font-size: 18px;">烟花爆竹</span>禁燃禁放区域范围及相关处罚措施,告知他们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号召镇区群众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大家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来庆贺新年,共同创造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5px;">活动现场</span></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及毒品的危害,增强镇区群众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有利于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和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了浓厚的禁燃、禁毒、识毒氛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