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确保边境教育帮扶工作有序落实,有效推进2023年帮扶工作,1月13日下午,南宁师范大学援边帮扶工作调研组隆广庆副校长等一行3人到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开展2022年广西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调研工作。</p><p class="ql-block"> 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由南宁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隆广庆同志领队,小组成员有南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李福灼同志、南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助理陶源泉同志。宁明县人民政府冯莉妍副县长、宁明县教育局陆东培副局长和吴能武副局长陪同本次调研。本次调研主要以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会议议程有:</p><p class="ql-block">(一)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校长何兰芬汇报自组团式帮扶工作开展一年来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p><p class="ql-block">(二)广西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工作调研小组领导分别做指导发言。</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何兰芬校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b></p> <p class="ql-block"> 何兰芬校长首先介绍本校基本情况、师资力量,让南宁师范大学调研组初步了解学校基本情况。接着重点汇报帮扶项目开展至今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计划。何校长表示,自2022年5月本项目启动以来,得到了南宁师范大学和帮扶学校来宾市政和小学的大力支持和援助。来宾市政和小学多次就校园文化建设、教学工作、德育工作等与我校进行线上交流指导,并于7月5日亲临学校把脉诊断,精准指导,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校在教师专业成长方面还有待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方面也未形成自己的特色办学主题。下一步,希望在南宁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下,能有更多机会让老师们走出去多学习,或者请名师进来多指导。同时也主动与帮扶学校来宾市政和小学沟通寻求援助,期待能以跟岗学习和岗位置换的方式培养教师团队,在教科研、学生思想教育、家校共育等方面尽可能借助帮扶学校的优质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类帮扶工作,助力我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援边帮扶工作调研小组领导分别做指导发言</b></p> <p class="ql-block"> 陶源泉助理表示,受疫情防控工作的影响,目前双方学校之间的交流互动次数还比较少,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作为受援学校,希望能更加积极主动的与帮扶学校沟通求援,开展师徒结对、线上教研等活动,以主动的心态向帮扶学校请教。</p> <p class="ql-block"> 李福灼院长则从学校文化建设方面给予建议。李院长表示,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作为一所新学校,在没有规划好学校特色办学理念之前,不要急于布置校园文化。学校文化理念应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鼓励全体师生从学校的发展历史、本土文化、边境县特色等三个方面去考虑,提炼出适合学校发展的特色文化。</p> <p class="ql-block"> 最后,南宁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隆广庆做总结发言。隆校长首先表扬了我校领导班子的精神面貌非常好,这对于一所学校的形象来说非常重要。其次,隆校长还指出,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项目对我们学校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在开展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工作中,我们受援学校一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联系开展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学校能做到校长对接校长、副校长对接副校长、主任对接主任、班级对接班级、学生对接学生这样的模式开展工作,全方位开展帮扶互助活动。相信在双方学校互动帮扶下,学校会进步得很快。</p> <p class="ql-block"> 一次调研一次反省,通过这次调研活动,我校更加明确了与来宾市政和小学的教育帮扶工作方向,我们将继续立足边境民族地区实际,结合学校的需求,聚焦学校特色文化建设、“双减”背景下的师资队伍素质提高和边境民族地区学生综合素养优质发展三个方面。继续依托信息技术为渠道,积极开展“互联网+同步课堂”与跟岗学习等措施,加强两校深耕合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厅文件精神,携手共创边境教育美好未来。</p> <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76, 79, 187);">文字编辑:凌恋冬</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76, 79, 187);">图片来源:刘湘、许丽梅</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76, 79, 187);">校对:教科研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76, 79, 187);">终审:何兰芬</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