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华港学校北桥校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

丽英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湛江市华港学校北桥校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span></p>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湛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利于减少噪音扰民,降低大气污染,防范火灾事故,是倡导简朴生活、文明风尚的重要步骤,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禁放工作既是培养孩子社会责任感的载体,也是营造文明、安静公共环境的需要,更是防范火灾发生的重要途径。</p><p class="ql-block"> 为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要求,东海岛大桥——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与G228国道交叉路口——G228国道——G228与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亚郦都旁)——G228国道——G228国道与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交叉路口——调顺跨海大桥——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海东快线叉路口——海东快线——海东快线与南三大桥交叉路口——东海岛大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闭环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p> <p class="ql-block">  除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或者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园、绿地、景区、苗圃、湿地等重点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仓库、停车场;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p><p class="ql-block">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向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p><p class="ql-block"> 一、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请家长朋友们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禁燃范围内不燃放烟花炮竹,不进行露天焚烧垃圾,努力维护安宁、清新的生活环境,过一个“文明、绿色、环保”型春节。</p><p class="ql-block"> 二、规劝他人,倡导新风。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并努力制止,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p><p class="ql-block"> 三、及时举报,配合执法。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积极举报,并主动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及时举报制止违规行为。(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露天焚烧举报电话:12345。)</p><p class="ql-block"> 为了我们身边每个人的健康与安全,请家长朋友们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湛江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p><p class="ql-block"> 祝您全家生活幸福、快乐平安!</p><p class="ql-block"> 湛江市华港学校北桥校区</p><p class="ql-block"> 2023年1月14日</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湛江市华港学校北桥校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的一封信》</p><p class="ql-block"> 回 执 </p><p class="ql-block"> 我已经阅读并了解《湛江市华港学校北桥校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的一封信》的全部内容,我们家一定响应学校倡议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实施者和监督者!</p><p class="ql-block">班级:____学生签名: ____家长签名:____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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