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前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美友7808401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食盐质量安全,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及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检查工作,2023年1月13日,长安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相关人员一行,深入到长安区盐业公司及部分超市,便利店等,对食盐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p> <p class="ql-block">  在长安区盐业公司,检查人员就当前贯彻《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相关情况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交流。《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有效强化了食盐专营管理,保障了食盐市场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了食盐行业高质量发展。检查人员提出,长安区盐业公司,作为我区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要严格按照《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好食盐安全主体责任,守好食盐质量关口。</p> <p class="ql-block">  随后,检查人员对该公司仓库进行了检查,重点查阅了食盐储备、购销、台账记录等情况,同时对销售记录、规格品种、质检报告进行了核查。检查组要求长安区盐业公司务必落实好食盐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p> <p class="ql-block">  在对盐业公司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一行再次深入到部分超市,便利店等,对其售卖的食盐质量进行了检查。详细查看了食盐的防伪标识、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供货商资质、进货凭证等信息。督促食盐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从正规渠道购进食盐,严防非食用盐、假冒伪劣食盐、不合格碘盐流入市场,切实防范食盐质量安全风险。</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发挥职能,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盐安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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