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年度总结

清丰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p class="ql-block"> 一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河南省、濮阳市和清丰县“双减”会议要求,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有效作为,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现将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如下:</p> <p class="ql-block">一、总体情况</p><p class="ql-block"> 截止目前,我县经审批通过并发放《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共27所,其中注销7所,其余20所培训机构正在转型,等待主管部门审批,疫情期间,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止营业。</p><p class="ql-block"> 通过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及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以来,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加大对培训机构尤其是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力度,开展由县教育局牵头的联合检查和各主管部门单位日常随机督查,截至目前,累计核实群众举报20余次,检查督查30余次,排查材料20余份,排查从业人员25人。一年来,全县累计出动检查200余人,查处各类违规行为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以高压态势持续巩固治理成果。</p> <p class="ql-block">二、主要做法</p><p class="ql-block">        1.强化组织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召开“双减”推进会,成立整治专班,县教育局主动联系部门,研究专项治理策略,印发中共清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清丰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转发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濮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整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清丰县教育局《关于成立清丰县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和中小学生培训材料审核委员会的通知》、印发清丰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整治目标、内容、阶段、要求等内容。</p> <p class="ql-block">2.强化摸清家底。首先从源头抓起。通过学校发布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提醒家长理性给孩子参与校外培训,各中小学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排查,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底清数明,给整治工作提供准确数据,其次抓好学校网格排查。组织网格学校定期与不定期随机辖区内培训机构逐一动态摸排,严防地下“黑机构”产生。三是抓好群众监督举报,设立举报电话,公开举报邮箱,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方式扩大知晓面,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监督非法校外培训行为。</p> <p class="ql-block">3.强化督查督导。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开展形式多样的督导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疫情防控检查;县分管领导及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跟进,参与由县教育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县级联合检查,为进一步夯实督查成果,由县教育局各相关股室成立督查专班,开展定期与不定期随机专项督查,截止目前已对全县20家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多轮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同时查处5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责令停止办学,有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p><p class="ql-block">4.强化课后服务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外培训负担,全面推行课后服务模式,2022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公办中小学全部开展课后服务,今年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达100%。</p><p class="ql-block">5.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举行机构资金银行监管平台遴选活动,确定监管银行,并着手与相关接入银行、培训机构进行对接。加强与各培训机构进行沟通,通过“网格化”管理人员了解机构动态,在推动转型的同时,帮助机构解决问题、规范持续经营。</p> <p class="ql-block">6.强化宣传引导。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孩子健康成长,通过电视、报纸、公微等形式,引导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专项行动治理情况,让广大市民了解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醒家长规避安全风险和学生成长风险,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p><p class="ql-block">7.强化违规举报。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393-8698028、举报邮箱qfxxwpxjg@163.com。</p> <p class="ql-block">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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