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大精神】丁公路所:新年第一天收到第一面锦旗

峻霏

<p class="ql-block">  2023年1月1日上午九点十分,辖区居民小卢赶早到丁公路所,送来一面“感谢人民好警察、尽职尽责为人民”的锦旗,连声向副所长王柳青、社区民警魏秋红道谢,并称一面锦旗实在表达不了内心的谢意。</p><p class="ql-block"> 是什么事情让小卢如此感动,在新年第一天到派出所送锦旗?事情还要追溯到2022年。</p><p class="ql-block"> 2022年3月17日开始,因新冠疫情原因,丁公路派出所全所民辅警住所闭环管理,轮流到辖区各个核酸检测点执勒。3月19日,社区民警魏秋红按照所支部安排,在所修整。用这修整间隙,她开始处理市局警格平台(现更名:智慧派出所)相关数据。她发现在省辖的社区有40多个重点人员信息需要核实。由于疫情原因,不能逐一见面,于是她便一-打电话联系本人,了解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当她打通其中卢某(女)电话时,卢某听说自己有个盗窃前科,当即非常激动,连说不可能。魏秋红在电话里安抚她,会再次详细查询相关平台核实。经过多人反复查找,确实在智搜平台查到了卢某有一个盗窃前科,于是再次在下午电话联系卢某告知她情况。于是,第二天,小卢来到所里,再次向副所长王柳青、社区民警魏秋红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盗窃前科,请求消除。</p><p class="ql-block">通过交流得知,小卢系人民教师,而且正是事业上升期关键时候(即将评副教授),对于听到自己有盗窃前科,简直犹如晴天霹雳。王柳青告诉小卢,根据网上查询信息,是S市法院审判的案件。于是,副所长王柳青亲自撰写一份协查函,请求S市法院核查。</p><p class="ql-block"> 2022年6月13日,我们终于收到了S市法院回函,并附了一份卢某同名人员、但户籍在青山南路的聋哑人卢某的判决书。同一天,社区民警魏秋红接到S市法院来电,通报了卢某同名人员涉案情况,同时对因疫情耽误回函做了解释。</p><p class="ql-block"> 为了帮助小卢解决问题,所长王立骏联系了分局情报大队领导,咨询能否消除前科可能性。得到回复是可以通过办案单位消除;后又咨询市局和省厅相关部门,也是答复办案单位可以消除。</p><p class="ql-block"> 于是,我所再次撰写协查报告,于6月16日再次发函S市法院,请他们联系办案民警处理此事,同时联系了S市公安局,请求协查“卢某”盗窃前科一事。</p><p class="ql-block"> 2022年12月8日,社区民警魏秋红接到S市公安局监管总队电话,说明了对于“卢某“事件的办理情况。原来是S市监管支队在系统升级时出现的失误,目前已经进行了更正。我所也尝试查询公安网,也没有查到“卢某”的盗窃前科。</p><p class="ql-block"> 至此,因疫情原因,跨度近九个月的事件正式圆满结束。人民教师小卢对我所民警连声感谢,卢某的母亲也多次电话联系王柳青副所长表示感谢之意。于是,出现了小卢在2023年新年第一天赶来所送锦旗一事。</p>

卢某

小卢

前科

魏秋红

柳青

盗窃

民警

锦旗

社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