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各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根据《钦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寒假时间的通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学期于2月12日注册,2月13日正式上课。</p><p class="ql-block"> 为了确保孩子们假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请您履行监护人职责,指导孩子安排好假期生活,加强孩子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p> 疫情防护,切莫忽视 <p class="ql-block"> 要时刻教育和引导孩子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戴口罩、少流动、保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并及时完成疫苗接种,尽量避免聚众会餐,降低感染风险。</p> 出行安全,必须保障 <p class="ql-block"> 外出游玩、探亲访友,要加强疫情防控,落实防护措施。对孩子的行踪要做到“4个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期、知内容),教育孩子要时刻保持警惕,识别各种欺诈手段,尽量避免独自远行、夜行,不进入营业性网吧、酒吧及KTV ,不接受“网友”见面的邀约,有效防范拐骗、欺凌、性侵等各种不法侵害。要远离危险水域,严禁私自下水,谨防溺水事故的发生。遇到危险,要保持冷净,及时报警求助,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p> 交通安全,务必重视 <p class="ql-block"> 要重视孩子及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严禁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严禁未满18周岁无驾驶证非法驾驶机动车辆上路。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到有序上下、学会礼让、文明搭乘;不要搭乘“三无”、超员超载车辆;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严禁闯红灯,不在道路上玩耍。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上路,要安全慢骑,不猛拐、不占道、不逆行。</p> 居家隐患,及时消除 <p class="ql-block"> 寒假伊始,要组织一次家庭安全排查,认真查验电气设施及燃气管道(设备),及时消除隐患,并学习用电用气知识,安全使用家用电器、燃气设备;要严格规范电动车充电,落实政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有关管理规定,预防触电、火灾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要学习和掌握火灾逃生、触电救助和煤气泄漏的安全处置常识;教育孩子要提高居家安全意识,对突然造访者,要认真核验身份,不要轻易开门迎客;居家碳木取暖、洗澡要保持室内(浴室)通风透气,严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p> 网络安全,防患未然 <p class="ql-block"> 建议与孩子制定“家庭电子产品使用公约”,并严格监督执行,以控制时长,确保健康上网,拒绝网瘾;并教育孩子理性观看直播,拒绝暴力、色情、邪教和政治教唆视频,拒绝“打赏主播”的不理智行为;不要沉迷网络虚拟空间,不要轻信“网友”身份遭遇,凡涉及钱财和私自接触,坚决拒绝。</p> 健康饮食,严格把关 <p class="ql-block"> 建议每天给家人采购新鲜食材,讲究营养均衡,教育孩子规律就餐,不挑吃、不暴食;要注意饮食卫生,谨慎路边小摊的“美食”,少吃辛辣油腻食物,预防食物中毒或引发传染性肠胃疾病;要养成科学的生活规律,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注意防寒保暖,有效预防冬春季流行性呼吸道传染疾病。</p> <p class="ql-block"> 安全无小事,生命重如山”,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生命,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编织孩子成长的“安全网”,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