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筱雨湉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作出全面部署,吹响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动员令和集结号。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二十九条,内容丰富全面,要求具体明确。一是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门责任和地方责任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二是明确了乡村振兴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一揽子推进机制;三是对深化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以及鼓励支持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参与乡村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br> 《办法》的指导思想和责任体系是: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br> 《办法》第三章“地方责任”第八条第(六)款特别强调“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专业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推动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br> 乡村要振兴,关键在于人,在于依靠各方面人才。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我们既要坚持新农业新农村优先发展,培育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同时也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机制,汇聚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资源,为推动新农业新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让人才在乡村振兴这个大舞台上释放光彩、展现才能,让更多的人才能够投身于乡村振兴的道路上,用自身才能回报乡村、带领乡村振兴。一方面,要留住本土人才,减少人才往外流。另一方面,要广引外来人员,持续加强人才引进。我们必须立足本国国情、根据实地农情,顺势而为,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为乡村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推动新农业全面升级、新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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