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大型超市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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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ql-indent-1">12月14日,碑林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对辖区文艺路所、南门商圈所、东关南街所、太乙路所4家大型超市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督查组先后前往沃尔玛超市李家村店、永辉超市中贸广场店、人人乐超市东门店、华润万家兴庆南路店,重点查看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情况、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进货查验及经营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情况等。检查发现企业已开始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填写相关工作记录,部分工作台账还有待完善。</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下一步,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总局下发《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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