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讲宪法”——滕州市龙泉街道董村小学召开国家宪法日主题班会

涛声依旧

<p class="ql-block">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培养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龙泉街道董村小学召开了“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班会。</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颁布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颁布的,并历经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p> <p class="ql-block">  宪法是母法,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斗的结果。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让宪法意识植根人心,这正是忠于宪法、维护宪法的具体体现。</p> <p class="ql-block">  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其实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p><p class="ql-block"> 宪法的生命在于它的普及,为广大民众所知、所掌握。开展扎实有效的宪法宣传教育,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当代小学生对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有着义。</p> <p class="ql-block">图片:各班班主任</p><p class="ql-block">撰稿:姬涛</p><p class="ql-block">初审:史新冉</p><p class="ql-block">终审:刘忠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