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泉上中心学校关于电动车规范充电的倡议书

泉上中心学校

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朋友们:<br> 大家好!<br> 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居才能乐业!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已然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为此,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我校向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br>1.请不要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应在小区外部独立区域车棚处集中停放、充电。<br>2.请不要在楼梯间、过道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共用楼道、电梯前、室内停放充电。<div>3.电动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不要彻夜给电动车充电,一般控制在8小时之内,充满电后要及时拔掉插座,以免把电池充鼓,变形。<br>4.电动车充电时,充电器不要放在车上或被掩盖。应将充电器放置在地上或专用架子上。<br>5.电动车充电位置一定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被电动车起火引燃造成更大火灾。<br>6.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不能在无人看管状态下充电。雨雪、大雾、潮湿天气请不要充电。<br>7.刚使用过的电动车请不要立马充电,放置一段时间,等电池冷却再充,以免高温对电池造成损害。</div> 居住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不注意,亲人两行泪!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和谐家庭、社会,为满足我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宁化县泉上中心学校</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2年12月8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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