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灵宝市人社局建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认定初审集体会商制度

灵宝人社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认定初审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确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初审依法认定、准确处理,我局主动作为积极建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认定初审集体会商制度。 集体会商制度主要通过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集体会商会议的形式,集体会商会议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退休审核业务的副局长、劳动保障科、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及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有关人员组成,社会保险科和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实施。 集体会商主要针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认定初审的相关科室介绍的有关情况进行,对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档案集体审核,包括档案是否真实有效,单位性质是否为公有制企业,申请的特殊工种和工作年限是否证据充分并符合政策规定,适用的政策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拟处理意见是否恰当等,对我市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档案进行协商讨论集体审核,最后能够形成初审处理意见或决定的,按集体会审形成的初审处理意见或决定执行。不能形成初审一致意见或决定的,按要求补充相关佐证材料,或不予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切实提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认定初审质量,促进我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认定初审工作规范开展。 <div><br></div><div><br></div><div><br></div><div><b><font color="#9b9b9b">【时间】:2022年12月7日<br>【撰稿】:劳动保障科<br>【审核】:刘芳、申娜娜<br>【编辑】:局办公室</font></b><br></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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