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经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和体育局联合推荐,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审定等程序,于2022年11月23日泸州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联合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发文(泸文明办[2022]24号)决定对泸州市新乐镇中心小学优秀乡村“复兴少年宫”予以扶持。 自双减政策以来,我校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利用现有的场地拓展和提升功能室的功能,优化学校教学资源,开展电脑绘画、美绘人生、书法等活动,有效促进孩子们身心全面发展,让“复兴少年宫”点亮孩子多彩梦。 编辑:张 玲<div>审核:李 波</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