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学共研,一体发展——博州小学语文教研基地校联校"同课异构"线上集体备课观摩展示活动

<p class="ql-block"> 冬意渐浓,时光清浅。</p><p class="ql-block"> 撷一束光阴,抚过心间。</p><p class="ql-block"> 唯有教研的芳华,沉香流年。</p><p class="ql-block">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兴国必先强师。一批批青年教师,正成为支撑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博州小学备课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多校优质资源共享,2022年11月29日下午,自治州小学教研基地校以有效备课为载体,开展了以"互学共研,一体发展"为主题的线上集体备课观摩展示活动,活动由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语文教研组组长丁红梅老师主持,两市两县共计700余名小学语文教师参加。</p> 小语"云"相聚 <p class="ql-block">  在这最美的初冬,博州全体小学语文教师相聚云端,观摩了统编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第六单元19课《父爱之舟》"同课异构"集备展示活动。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作为承办方,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详实有效的观摩活动方案,落实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博乐市锦绣小学、精河县第一小学、温泉县城镇小学、阿拉山口市中学四所学校的五年级语文教师根据方案精心准备,各显神通,为大家呈现了共研共享共进的教研活动。</p> <p class="ql-block">  教育之人,唯其不断学、持续研、累经验,方可得其果。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此次承办的集备观摩展示活动,分为两个环节:一、观摩四校五年级组的集备活动;二、交流研讨,专家点评。本次活动以教师为主体,以问题为突破,以集备凝智慧,从而达到数人行动,多人参与,人人发展,以教研促教学质量发展。</p> 集备"云"观摩 <p class="ql-block">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集体备课能够集众人智慧,采众家之长,促进校际间教师取长补短。各校区教师围饶新课程标准,以年级备课组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教师从不同角度分析教学问题,提出不同的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教案再设计,从而达到对教学目标的认同,达到对教学的理解认同。</p> <p class="ql-block">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各校区教师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是本次活动的最大亮点。博乐市锦绣小学五年级备课组老师立足教材,把握新课标,整合大单元,紧扣语文要素,以薛法根组块教学模式和任务群的形式展开教学,通过对语文学习任务群的实践、探索,不断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精河县第一小学备课组老师以三课制模式统整教材,创设情境,引导学生读场景、品细节、悟真情;温泉县城镇小学备课以板块式进行教学设计,条理清晰,层层深入,水到渠成达成教学目标;阿拉山口中学备课组以本校三主五环教学模式进行了教学设计,环节设置紧凑、环环相扣,层层深入,又各有侧重,螺旋上升。今天四所学校集体备课展示真是各美其美,百花齐放,让我们看到了冬日那一抹暖阳。</p> 缤纷"云"交流 <p class="ql-block">  "学然后能行,思然后能得。"博州各校区小学语文教师悉心聆听,用心记录。通过观摩集备展示活动,更直观地了解新课程标准下课程设置特点、课程内容实施、教学环节等方面内容。老师们把每一次教研活动当成最好的学习机会,一边听一边记,把自己的所学所思所得记录下来,最大程度的提升自己。</p> <p class="ql-block">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评课的最好境界;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是研讨的最终目的。会场的老师各抒己见,表达了自己的收获和想法。最后,博州教研室教研员马桂丽老师对四所学校的集备展示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之所以看得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她说,"在这次集体备课展示活动中激活了老师们的思维,促进了老师们的交流与合作,在今后的教研工作中,希望咱们博州小语界的老师们将精诚团结,让集体备课更加扎实有效,让博州教研工作更上一层楼!"</p> <p class="ql-block">  "独行速,众行远。""同课异构"集备展示共享活动,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平台。博州全体小语人在州教研室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砥砺前行,一路芬芳,一路采撷,且行且思且完善!</p><p class="ql-block"> 研途花开,</p><p class="ql-block"> 笃行致远,</p><p class="ql-block"> 我们将不忘初心,</p><p class="ql-block"> 勇担教育使命!</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撰稿:高薛梅</p><p class="ql-block">初审:祁 林</p><p class="ql-block">终审:王 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