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 请尽快完成从业人员考试!

美友179368626

<p class="ql-block">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能力素质,请全县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考试,携手打造诚信、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p> <p class="ql-block">《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p><p class="ql-block">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p><p class="ql-block">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p><p class="ql-block">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p> <p class="ql-block">《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p><p class="ql-block">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 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p> <p class="ql-block"><b>最后,点击“学习培训”,观看学习里面视频(不要求一次看完,有时间学习即可),再点击“考试计划”进行考试。</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