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肇东消防救援大队带您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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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消防”有消除隐患、预防灾患之意,如今被人们意为扑灭火灾。那《消防法》是为何而来?它又是如何诞生的呢?</p><p class="ql-block"> 那么请跟随绥化市肇东消防救援大队,一起学习一下《消防法》吧……</p> <p class="ql-block">一、生命至上原则</p><p class="ql-block"> 《消防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该条款的设置顺序就表明了,在任何时候,人的生命安全永远要高于财产安全,暨生命至上。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这里的生命至上不仅包括受到火灾危害的人,同样也包括施救、灭火人员的生命安全。</p> <p class="ql-block">二、明确参与、领导、指挥、监管消防安全和火灾扑救责任《消防法》</p><p class="ql-block"> 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p> <p class="ql-block">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p><p class="ql-block">1.实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p><p class="ql-block">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制度</p><p class="ql-block">3.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制度</p><p class="ql-block">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p><p class="ql-block">5.农村地域消防规划制度</p> <p class="ql-block">四.消防安全责任大</p><p class="ql-block"> 《消防法》里也明确规定了作为中国公民应尽的“消防”义务。</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经常性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span></p> <p class="ql-block">  消防安全不只是消防员的职责,更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p><p class="ql-block"> 今天的《消防法》您学会了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