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大家好!</p><p class="ql-block"> 根据《西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资助政策公布如下:</p> <p class="ql-block"> 一、条件要求</p><p class="ql-block">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p><p class="ql-block"> 1.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p><p class="ql-block"> 2.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p><p class="ql-block"> 3.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p><p class="ql-block"> 4.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资助。</p> <p class="ql-block"> 二、申请流程</p><p class="ql-block"> 本学期资助申请工作我们通过微信美篇的形式将此次资助各项内容传递给家长,请家长根据自己的情况在班级老师处领取申请表格填写,并尽快交至班级老师处!园方会进行二次审核,审核认定无异议后进行公示。</p> <p class="ql-block"> 三、享受情况</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学期补助375元(每个月75元),用于抵减伙食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