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散煤管控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美友179368626

<p class="ql-block">全县广大人民群众:</p><p class="ql-block">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事关群众健康、百姓福祉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民心工程,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程,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大气污染是困扰县民健康的“心肺之患”,劣质散煤燃烧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劣质煤散燃烧时除产生大量颗粒物(包括一次PM2.5)外,还会形成 SO2、氮氧化合物、烃类等有害气体,这些气态污染物在大气中又会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从而生成二次PM2.5等,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大。劣质煤散燃烧排出的污染物很容易被人呼吸到体内,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更加直接。</p> <p class="ql-block">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在全县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下,全县劣质散煤管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我县空气质量改善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受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p> <p class="ql-block">  当前,全县劣质散煤治理正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期,管控形势依然严峻打赢劣质散煤管控攻坚战,既需要政府部门的依法履职,更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参与、共同行动、共同监督。在散煤治理攻坚行动中,请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有关调查摸底和监督检查工作,并自觉做到:</p> <p class="ql-block">1、拒绝购买使用劣质散煤。仍在使用劣质散煤的家庭、业主、商户要自觉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或从正规渠道选购优质、环保、清洁燃料替代产品。对发现仍购买、分销、储存、燃用劣质散煤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p><p class="ql-block">2、全县散煤生产经营者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劣质散煤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煤炭生产、运输、检测、销售、使用活动,禁止在“禁煤区”和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开设散煤销售网点,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的行为。</p><p class="ql-block">3、当好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员、监督员。广大人民群众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主动宣传劣质散煤危害和我县管控措施,及时劝阻、制止或通过热线举报违法经营销售、采购、囤积、使用、运输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p><p class="ql-block">各位父老乡亲,泾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我们齐心共建和精心呵护,在此,号召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同我们一道积极行动起来,向劣质散煤污染宣战,共同打响蓝天保卫战,共同守护美好家园。</p><p class="ql-block">监督举报电话:029-3622003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