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鲁山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督导培训会在县创文办会议室召开。<br> 县交警队副队长宋志学主持并传达《鲁山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督导方案》,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焦中泰讲话。 焦中泰指出,佩戴头盔是提升出行者生命保障、全民交通意识、全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件好事;督导组要从入机关督导、线上线下宣传、上路持续检查三个方面抓好此项工作;督导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讲文明、讲纪律、讲方法、讲统筹,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持续、有效开展,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贡献力量。<br> 市场、城管、教育等6个部门抽调人员参加会议;鲁山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督导工作于11月8日全面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