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会市教育系统学生群体摩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于10月31日—11月6日开展了学生群体摩电交通安全教育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周活动。 1.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2.联系江谷派出所进校园开展摩电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搭乘摩托车、1米2以下儿童不能搭乘电动自行车,搭乘摩电需佩戴安全头盔、搭乘摩电不得超员、电动自行车需配备固定座椅等内容。 3.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倡议学生家长关注孩子出行安全,以身作则,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遵守“一盔一带”行为规范,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 4.做好“警家校”护学队工作,落实“三见警”机制,组织值日教师、家长志愿者协助交警部门在学校门口和校园周边路口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劝导工作,要求学生搭乘家长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提醒家长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对违规骑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加强校园内部车辆管理,对无牌无证、驾驶人不戴头盔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限制进出和停放。 6.协调镇村发挥交通安全劝导站作用,对学生交通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制止,及时消除学生交通安全隐患。 7.对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及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进行排查,对排查出问题的学生建立工作档案,加强教育和跟踪管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摩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创建良好的校园交通安全氛围。 编辑:周 舟<div>初审:吴志强</div><div>审核:谢文东</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