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由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周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组成联合巡查组,开展“珍爱野生动物 守护绿色家园”专项行动。参加此次专项行动的单位有县秦保局资源科、林长办、周至县国有厚畛子生态实验林场、陕西周至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和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等。<div> 联合巡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周至县金盆木材检查站,周至县国有永红生态林场桃李坪保护站,陕西周至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巡查,并于巡查结束后前往厚畛子林场召开专题座谈会。</div> 此次联合巡查行动,旨在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以及关于秦岭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指导下,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秦岭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职责案件的检察监督。 <p class="ql-block"> 上午,8点30分至12点,联合巡查组沿途对各点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情况、日常巡护情况、巡护日志及站点值班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向各点位发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并要求各站点要加强日常巡护强度及频次,重视日常工作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宣传工作。</p><p class="ql-block"> 重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册等相关宣传物料。</p>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联合巡查组到达周至县金盆木材检查站</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联合巡查组到达周至县永红生态林场桃李坪保护站</h5> 上午10点40分,联合巡查组前往陕西周至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在常规检查之外,重点检查了108国道1458公里处细鳞鲑违法捕鱼点,现场查看违法点位情况并悬挂宣传横幅。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联合巡查组到达陕西周至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108国道1458公里处细鳞鲑违法捕鱼点</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沿途发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宣传资料</h5> 下午14点30分,联合巡查组在国有厚畛子林场会议室召开主题座谈会,重点听取陕西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工作汇报。<div><div> 座谈会上,在听取陕西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韦永科针对近期在保护区内发生的违规垂钓秦岭细鳞鲑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汇报后, 县秦保局副局长李东群发言强调,针对此次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做到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护,确保各单位管辖范围内不再出现类似案件。</div><div> 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东龙对本次案件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如在关键点位设置警示牌,强化宣传教育力度等。</div></div>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 县秦保局副局长李东群讲话</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东龙讲话</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陕西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韦永科做汇报</h5> 此次联合巡查专项行动,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真正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手段,提高保护区周边群众爱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局面,让保护秦岭生态的意识深入人心,实现秦岭生态保护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