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9月5日,陈赓在新集西北的胡山寨战斗中,右腿膝盖受了重伤; 11月,在党组织的安排下,陈赓化名陈广,来到上海疗伤。<br><br> 1933年3月,伤愈后的陈赓请求回苏区工作,党中央决定派他赴江西中央苏区担任军事领导工作。在陈赓离开上海的前一天——3月24日,他在去上海贵州路北京大戏院看电影的路上,被叛徒出卖而被捕。在陈赓被捕之初,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主席宋庆龄、副主席蔡元培、总干事杨杏佛邀请律师屠坤范、倪刚为其辩护。 鲜为人知的是,陈赓的主辩律师屠坤范,是一个大学毕业才一年的萍乡妹子!<br><br> 屠坤范,江西萍乡人,1932年1月毕业于上海私立大夏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她毕业后即获得律师证书,经江苏省高等法院批准后,于同年冬开始执业,成为当时上海乃至全国为数不多的女律师,被上海报刊誉为“好胜女律师”。 屠坤范在大夏大学期间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她长相甜美,聪慧豪爽,善文好学,擅长法理研究,极具辩才,还是剧社演员。在大夏大学1929年秋季院际国语辩论比赛中,屠坤范担任主辩手,与两名男同学刘自权、温代荣代表法学院出战,在12月30日的决赛中一举夺得金牌,她个人也荣获第三名。 1930年5月5日,屠坤范被推举为1930年大夏年鉴社理事部会计股主任。 屠坤范在校期间的出色表现,引起了大夏大学董事杨杏佛的注意。1932年12月29日,为反对国民党法西斯专政,争取人民民主自由权利,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杏佛等人在上海发起建立进步团体——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的领导下,反对国民党对政治犯非法拘禁和杀戮,开展了多起营救政治犯的活动。在杨杏佛的推荐下,年轻的女律师屠坤范成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法律顾问、著名大律师吴凯声团队的一名辩护律师。 1933年3月24日,陈赓被捕后,被拘押在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3月25日,敌人在陈赓住处拘捕了陈淑英<font color="#ed2308">(夏曦夫人谭国辅化名)</font>; 3月28日下午,时任中国海员总工会中共党团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长的廖承志,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书记罗登贤,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秘书余文化<font color="#ed2308">(张国焘四叔张威九化名)</font>,因中华全国总工会秘书长王其良出卖在上海租界被捕,罗登贤、余文化与陈赓关在同一间牢房,廖承志则关押在一个小单间中。 中共地下组织和何香凝、宋庆龄等人,立即对陈赓等五人展开营救,但营救行动并不顺利,时任全国互济总会营救部部长的何宝珍<font color="#ed2308">(化名王芬芳)</font>,因营救廖承志等人暴露身份,于1933年3月31日被捕。 陈赓等人被捕之后, 定在3月31日下午在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第一法庭进行庭讯。宋庆龄立即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起研究决定,迅速开展营救行动:<br><br>一是由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发表宣言,表明对反帝志士及他们的反帝行动表示支持,给国民党和法院施加舆论压力。二是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委托律师为他们出庭做辩护,由吴凯声和马常担任廖承志的辩护律师,同时也是总辩护人;屠坤范和倪刚担任陈赓、陈淑英的辩护律师;蔡晓白、陈炳煜担任罗登贤和余文化的辩护律师。<br> 1933年3月31日晚上,廖承志被保释,而陈赓等四人则于4月1日下午秘密押上火车,移送南京国民党中央组织委员会调查科。<br><br>4月2日,由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主席宋庆龄、副主席蔡元培共同署名,给行政院长汪精卫发去电报,呼吁陈赓等人应由“正式法庭审判,勿用军法刑讯,以重民权,而保司法独立”。 4月3日下午,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成立“营救政治犯委员会”,由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七人组成,开展营救工作。4月14日晚,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又致函汪精卫和司法行政部长罗文干,请将罗登贤、余文化、陈赓、陈淑英和钱诺五人移送法院。<br> 在中共地下组织和宋庆龄等人的努力下,在屠坤范等律师的斡旋下,1933年5月,陈赓终于获释,陈淑英也于1934年保释出狱;6月18日,杨杏佛倒在国民党特务的枪口之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也随之解散;8月29日,罗登贤牺牲于南京雨花台;余文化则在南京关押六个月后被释放。 屠坤范因为陈赓担任辩护律师而一举成名。之后在上海继续当律师,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1937淞沪会战爆发前夕,屠坤范发起成立上海妇女战时服务团,积极从事抗日救亡工作。自此之后,闻名上海滩的女律师屠坤范,便杳无音信,消失在历史迷雾中了。<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