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期,细心的朋友会发现,鲁庄镇持续开展“美丽镇区”提升改造工作,老旧的沿街门店焕然一新、文化广场夜晚灯光犹如白昼,主干道门店也安上了鲁庄元素的壁灯,特别是在镇十字路口附件设置了花箱、花卉等美化设施,供群众欣赏。但部分不文明群众却自私的对鲜花、盆栽等绿化景观“下手”,将其挖走“据为己有”或者进行破坏。</p> 为此,鲁庄镇派出所和镇综治办通过摄像头监控、走访调查、精准摸排,迅速确定了几名不文明群众,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教育并罚款。相关人员经过批评教育都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检查,承诺以后不再犯相关错误。<br> 在咱们鲁庄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的一言一行也与咱们鲁庄的文明形象息息相关,城镇文明靠大家,别让不文明的行为拉低了咱们的鲁庄“颜值”!请大家相互监督,共同创造、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h1><b><font color="#ed2308">警方提示:</font></b></h1><h1><b><font color="#333333"> 公共绿地内种植的植物并不是私人财产,偷盗植物、破坏绿化带和公共设施等行为都属违法行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font></b></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