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亭中学关于拒绝驾驶、乘坐电(机)动三、四轮车的致家长一封信

黄梅县八角亭中学

<p class="ql-block">  黄梅近年来,许多家长购买并使用没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电(机)动三、四轮车(以下简称三四轮车)接送学生(幼儿)上学、放学。这些非国标三四轮车安全性能低下,车速、制动、视线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给学生(幼儿)的平安出行带来很大安全隐患。</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保障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安全,强化非国标三四轮车安全监管,在前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更全面深入推进整治,相关情况通知如下:</p><p class="ql-block">一、强化严查严管。县公安交警做到“逢车必查、违法严处”。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在学生(幼儿)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三四轮车行驶重点线路,对使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进行重点安全监管。</p><p class="ql-block">二、明确“四个严禁”。严禁使用无号牌三四轮车接送学生(幼儿);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含ニ轮摩托车)接送学生(幼儿);严禁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员超速、闯红灯、逆行行驶;严禁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在校(园)门前随意停车。违反“四个严禁”,予以扣车,并依法处罚。</p><p class="ql-block">三、落实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教学、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作出具体计划和安排,教育学生(幼儿)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安全“六不准”(即:不准乘坐非标电(机)动三四轮车、不准逆向行走、不准随意横穿公路和城区道路、不准闯红灯、不准在道路上嬉戏追逐、不准抢道通行)。着重教育学生(幼儿)拒绝乘坐三、四轮车,将学生(幼儿)拒绝乘坐非国标电(机)动三、四轮车作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p><p class="ql-block">四、加强警校联动。各学校、幼儿园要与交警大队、各农村派出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一是学校、幼儿园要配合做好全县使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幼儿)的调查登记工作;二是警校联动,开展使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幼儿)专项整治工作,交警(派出所民警)负责执法,校(园)负责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三是建立会商机制,共同研究三四轮车退出接送学生(幼儿)后学生(幼儿)上学放学出行问题以及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形成校园交通安全警校共管共建局面。</p><p class="ql-block"> 特此通知。</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黄梅县八角亭中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2年11月2日</p>

四轮车

幼儿

学生

接送

交通安全

不准

严禁

放学

上学

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