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强化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p> <p class="ql-block"> 11月2日城赵司法所组织本辖区的2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活动,让矫正对象在劳动中更好地融入社会。此次公益劳动组织在城赵镇政府后院。首先对社矫对象进行纪律讲解,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此次参加公益劳动目的,并给每名社矫对象发放了劳动工具及手套。随后,一行人在镇政府镇后菜地进行清理工作。</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普遍认识到公益劳动的重要性,从行为上净化了他们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引导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服务社会,树立弃恶从善、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