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10月28日下午,新区分局机关党支部在五楼党员活动室组织十月份第三次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分局党委会议精神,安排支部开展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开展了支部书记讲作风建设党课活动。机关党支部书记索瑾主持会议,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参加集中学习。</p> <p class="ql-block">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徐大彤副省长在全省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讲话精神、高毅副市长在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讲话精神、《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值班值守执勤各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延安精神、照金精神等主要内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等文件政策,对支部开展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体党员在学习中提高了思想认识,掌握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纪律要求。</p> <p class="ql-block"> 会议传达10月25日分局第44次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安排支部开展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支部副书记曹小刚同志宣布市局党委纪律处分决定、支部书记索瑾同志讲作风建设党课。</p> <p class="ql-block"> 支部要求:一是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自觉学、主动学、踏实学、持续学、创新学、全面学,用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实践;三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