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志编纂工作中弘扬工匠精神 ——以《常州国家高新区·常州市新北区简志》为例 (下篇)

瑞月清风闲云

<p class="ql-block">  徐瑞清 </p><p class="ql-block">(续上篇)</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三、突出反映地方特点与特色</p><p class="ql-block"> 方志界认为,地方志书是“一方之全史”,必须“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志书的框架结构与体例终归是为内容服务的。各地志书都要记载建置区划、自然环境、政治、经济、建设、文化、社会等等,很容易千志一面。只有充分研究并认清一个地方特点特色,妥善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注重在共性中突出个性,才能修出真正的“地方”志书。近年来,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推出“江苏名镇名村志”丛书,以突出“名”“特”地情资料的表达方式,记录名镇名村的前世今生,“看得见山,望得到水,留得住乡愁”,是一种可贵的修志探索。有鉴于此,《简志》果断创新体例,在《凡例》中明确规定“求精求特不求全”。在反映全区基本面貌、成为“一方之全史”的基础上,简化或省略各地相仿的某些共性事物,包括机构设置、各类会议、领导活动和送往迎来之事,重点记述开放创新、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改革举措、科技兴区、对外经贸、园区平台、工业智造、新城新区、风景名胜以及红色文化、齐梁文化、孟河医派、恐龙文化等地方特色内容。对创新、改革与开放,充分体现在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上,体现在全区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工业智造、技术进步和事业发展中,政策举措营造了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一座座高大雄伟、造型精妙的地标性文体建筑拔地而起,在全市独具优势的海关口岸、便捷通达的港口场站立体交通枢纽集聚建设,常州城市新中心的功能迅速显现,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我们为具有常高新、新北特色的事物量体裁衣,从条目设计到内容编排给予倾斜。对风景名胜,我们把小黄山、大运河、长江岸线等自然风光,常州环球恐龙城等主要景区,常州奥体中心、常州大剧院、常州文化广场等标志性建筑,孟城、奔牛等古镇老街和齐梁故里遗迹、孟河医派遗址、民主革命遗存等文物古迹集中组合,用若干二级目全面展示常州沿江特色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资源。特色事物“聚则显”,《简志》专设两个一级目《齐梁文化》和《孟河医派》,把关联名人传略,分别列入上述两个一级目和二级目《民主革命遗址遗迹》,而在《人物》部类中按卒年为序,只列姓名并标注互见,使齐梁文化、孟河医派、红色文化等特色内容更加完整、丰满和直观,减少了相关条目与人物传略的交叉重复现象。</p><p class="ql-block"> 我们还在《简志》中增列图照篇幅,提高版面设计的艺术性、美观性,努力做到精选精编,文约事丰,图文并茂,引人入胜,学术性与普及性相统一,以期读者喜欢,雅俗共赏。尤其是《编后记》所附《简志》全体工人员合影,为古往今来各类志书所罕见,原来修志人员也可以这么酷!</p><p class="ql-block"> 四、考证史实旁征博引、存真求实 </p><p class="ql-block"> 地方志书历来是官修的“官书”,其权威性不言而喻,唯其史料真实可靠,才有强大的生命力。尽管《简志》工作周期极短,然而为了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我们在史料真实性、准确性的鉴别考证方面,不敢有丝毫懈怠草率,舍得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以高度负责的担当,一丝不苟,旁征博考,探源穷经,做足了绣花功夫,以期编成信史。</p><p class="ql-block"> 修志必须讲政治。存真求实,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把能够反映历史发展方向、潮流和规律的真实资料记录下来,不能用偶然性事件代替历史的真实。志书要反映时代主流,记录社会进步,详载地方成就,褒扬乡情民风。我们之所以浓墨重彩地反映地方特点与特色,就是基于这一指导思想。但是,并不意味着只载“高歌猛进”,不记“走麦城”。对于在本地发生的曲折、失误方面重大事件,曾有同志不倾向记载。发生在本区和扬中市、闻名全国的“铁本事件”,曾引起国务院高度关注,并公开作出了处理。对此,我们不愿隐恶,坚持秉笔直书,记录在案。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一批国有企业步履维艰、陷入困境,国家在改革中适时推出破产制度,以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使市场主体重新恢复了活力。有些人觉得“破产”之说有失体面,却不知这正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理所当然要记入志书。我们用较大篇幅详记民主革命时期,共产党人为了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不屈不挠、浴血奋斗的事迹,也公正地记下1937年11月29日从上海撤退的桂军某部的一个连官兵在奔牛铁路桥附近打响常州地区抗日第一枪,奋起抵抗,浴血奋战,击退了凶残的日寇10多次进攻,全连官兵终因寡不敌众、壮烈殉国的悲壮史实。</p><p class="ql-block"> 我们修志接触到新闻报道、工作总结、经验介绍、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领导讲话、党代会和人代会等工作报告,及史志年鉴、文学艺术等文献档案,必须消化吸收才能记入《简志》。志书是资料性著述,以有效性资料见长,我们摒弃空话大话虚话,省略日常工作千篇一律的动员、宣传、培训、试点、推广、总结、表彰等过程及长串领导人姓名与讲话,采用朴实无华的记述性文体,惜墨如金地反映事业自身的发生、演化、兴衰与现状。</p><p class="ql-block"> 方志学集大成者章学诚所著的《修志十议》说:“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这说明,资料收集宜快不宜迟,确定志书下限宜新不宜旧,修志宜早不宜迟。两轮新方志编纂和地方综合性年鉴出版,形成海量的资料库,为《简志》的编纂提供了便利。网络时代各种资料铺天盖地、汗牛充栋,既为修志者打开了收集资料的方便之门,也增加了披沙拣金的难度。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即便是权威性的新编志书和年鉴,使用其资料也应当鉴别。有部年鉴(1992—1998)载,“龙虎塘镇、新桥镇、百丈乡、圩塘镇1995年5月30日由武进县划归”;有部区志载,“1995 年4 月,武进县龙虎塘镇、新桥镇、圩塘镇、百丈乡4 个乡镇……土地划归常州市高新区”;另一部志书载,“1995 年6月,武进县龙虎塘镇、新桥镇、百丈乡、圩塘镇划入常州市郊区”,而2003年出版的《常州市郊区志》对此未置一字。这些鉴、志对此事记述不统一,最早出版于1999年,最迟出版于2017年,常规看,应以最后出版的为准,但我们并未图方便轻信史料。经查,1995年4 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5〕48号《关于部分调整常州市区和武进县行政区域的批复》:“经研究,同意将武进县的龙虎塘镇、新桥镇、圩塘镇、百丈乡划归常州市郊区管辖。”可见对此事件的记述,有关鉴、志记述不准确。我们紧接着查到,1995年5月30日,常州市政府发文批准“常州市郊区的龙虎塘镇、新桥镇、圩塘镇、百丈乡划归常州高新区代管”。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考证,这一“时近、地近”史事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使《简志》的记述有了底气。在查考本区长江路建设时,1999年出版的《常州新区年鉴(1992~1998)》载,长江路建于1992年12月至1997年10月。有部志书又载,1992年起建长江中路,1998年建成长江路。2006—2010年建成长江路、汉江西路。经我们考证,年鉴记述1992~1997 年建成长江路确有其事,当时这条路为东西向,但是后改称为汉江路,而非2006—2010年建成的南北向长江路;某志所载“1992年起建长江中路,1998年建成长江路”,说明对年鉴本来真实的资料未鉴别准确而形成错误。 史志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对常州高铁生态公园、新龙湖公园等,由于建设周期等原因,《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年鉴》与有关载体所载内容多有不全,为求真求实,我们亲身实地踏勘,询问周边居民、公园管理人和保安等,甚至通过点步数求证长度、宽度,再与公园标牌说明相核对,力求万无一失。</p><p class="ql-block"> 打磨精品需要时间和精气神。因种种原因,《简志》或有诸多不足,我们编纂简志及其他志书弘扬工匠精神,是为了向精品志书的目标迈进。我大学同学、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蒋介石与近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陈红民,在为杨天石著《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及其日记解读》(2022年6月香港三联书店版)所作序言中有一段精彩论述,在此愿引为此文结语:“学术史一再证明,史学长廊里留下的是那些认真阅读史料、实事求是进行研究、勤于思考学者的著作,而那些无视史料与史实、想当然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无端指手画脚的文字,最终只能沦为学术进步的背景。”治史如是,治志亦然。</p><p class="ql-block">作者徐瑞清为常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特聘教授,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常州国家高新区·常州市新北区简志》执行主编、总纂。 </p><p class="ql-block"> (责任编辑 董 霞)</p><p class="ql-block"> 载《龙城春秋》2022年第3期</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附注:《常州国家高新区·常州市新北区简志》已于2022年6月由凤凰出版社出版发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