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为提高我学区教师的懂法水平和守法意识,发挥法治和师德在教师从教行为中的先导和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新风尚,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2022年10月28日,西华池镇学区开展了教育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暨培训活动。</p>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p><p class="ql-block"> 当前版本是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改。今天,由我学区何正教师带领大家共同学习。</p> 《教师资格条例》 <p class="ql-block"> 教师资格条例是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的。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p><p class="ql-block"> 发布时间 1995年12月12日</p><p class="ql-block"> 实施日期 1995年12月12日</p> <p class="ql-block"> 西华池镇孙家寨沟小学教师刘洁带领大家进行学习。</p> <p class="ql-block"> 刘老师详细的给大家解读了《教师资格条例》,她以我们生活中真实生动的具体案例为据,深入浅出地诠释法律知识要点,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全校老师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p> <p class="ql-block"> 最后,西华池镇学区党支部书记、学区主任邵琪同志发表总结讲话,他对教师们提出了四点要求,同时寄予深厚期望:</p> <p class="ql-block">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p><p class="ql-block">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p><p class="ql-block"> 三、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p><p class="ql-block"> 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p> <p class="ql-block"> 此次学习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法律意识,<span style="font-size: 18px;">提升了教师的关键素养,使我们</span>认识到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身的利益,增强了全体教师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效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能力。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以身作则,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教育工作者,完成这时代赋予教师的使命!</p> <p class="ql-block">撰稿:曹媛</p><p class="ql-block">审核:薛芳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