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好即将于2022年11月1日实施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精神,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海口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第一时间传达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全市1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配齐配足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发放任用聘书,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逐步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海口市保健食品生产管理水平。</p> <p class="ql-block"> 截至10月24日,全市1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13名食品安全总监,56名食品安全员已全部到岗上任(详见附表)。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大众和新闻媒体监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