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电动车注册登记、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10月25日上午,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教育局,在滦南县第四实验小学开展了“车上牌 人戴盔 安全文明出行签字承诺仪式”宣教活动。</p> <p class="ql-block"> 活动中,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交警人员介绍了头盔的历史渊源、防护性能、种类、使用年限等知识,介绍了戴头盔的好处、骑电动车的法定年龄、上绿色牌照和白色牌照的区别等常识。交警人员和学生进行了互动,教学生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交警人员走进教室,向学生分发了《车上牌 人戴盔 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册并进行了讲解。</p> <p class="ql-block"> 此次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让学生参与到文明交通活动中来,做好家庭交通安全宣传员,让更多的亲朋了解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的意义及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为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氛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