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力量建设,延伸火灾防控触角,有效实现“打早灭小”的目标,蒲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动作为,推动全县17个镇(街道)消防所全部挂牌成立。</p> <p class="ql-block"> 消防所由各镇(街道)党委政府主管、消防大队监管,所长由镇(街道)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担任,副所长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选派干部兼任,消防安全管理员由镇(街道)网格员担任。消防所以“防火、灭火、宣传、执法”为主要职责,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并指导辖区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凭借贴近基层的优势,把消防安全知识和理念传播给广大群众,推动基层火灾防控触角延伸,彻底打通了消防安全工作,全方位筑牢基层消防安全屏障。</p> <p class="ql-block"> 消防所的投用,将进一步增强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着力解决基层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对全县消防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蒲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全县消防所开展集中培训,统筹指导各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打造集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宣传教育等为一体的多功能队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