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张坞一男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被行政拘留5日!

今日张坞

近日,张坞镇七峪坡村张某因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政策、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被行政拘留5日! 据了解,2022年10月4日,宜阳县张坞镇七峪坡村村民张某从新疆哈密市返乡后,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政策,多次到不同场所外出活动,给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影响,且在后续流调排查过程中,故意隐瞒行程,存在较大疫情传播风险。在第一时间对张某进行集中隔离后,张坞派出所依法传唤张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10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b>警 示:</b>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故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提供接触史、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村民朋友们积极监督,一旦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立马举报:<br> 举报电话:0379—68929068<br> 0379—68929018<br> 0379—6899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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