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2年10月16日,杨凌公安交警新区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开展例行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期间,查获了一起“特殊”的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案,驾驶人叫徐某某,男,杨凌徐西湾人。</p><p class="ql-block"> 经民警调查发现,身患尿毒症、心梗、呼吸困难等多种疾病的徐某某平时独自一人生活在杨凌,由于行动困难且无人照顾,这辆无牌摩托车便是他看病买药、赖以生存的唯一途径。按照法律规定,徐某某无证驾驶,该无牌摩托车需要报废,然而报废了摩托车,却又相当于断了徐某某的生活后路,让徐某某的生活变得雪上加霜。</p><p class="ql-block"> 特殊的情况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办法,经过城区中队民警认真研究,决定对该起案件进行“一分为二”处置:一方面,秉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原则,民警依法对徐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作出处罚,摩托车按照规定予以报废;另一方面,秉承“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初心,新区交警大队领导积极带头,组织民、辅警捐款,在杨凌某平台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轮椅,并于10月20日专程送至徐某某家中,为徐某某解决了后顾之忧,并鼓励徐某某要树立生活信心、勇敢面对困难。</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法大于情,但人心可辨;人情温暖,则温暖人心。这样的处理方式,正是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近年来全面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公安机关及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的一次具体实践。这样的处理结果,也让徐某某倍感意外,他对前来到访的新区大队民警表示再三感谢,表示在后续生活中,一定严格遵循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