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日,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执法开出首张顶格罚单,对遮挡号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当事人王某行政处罚30000元。</p> <p class="ql-block"> 故意遮挡号牌行为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妨碍公正执法。凡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大货车均为严重超限超载的重型货车甚至是“百吨王”,存在超速行驶、违法逆行等共性特征,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针对这一现象章丘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息装备科定时向区交警大队抄送违法超限遮挡号牌车辆。 2022年01月08日 0时51分,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章丘区大队移交遮挡号牌车辆,确认为济南市某物流公司一车辆行驶至S234(K138+129M)(章丘区文祖街道章莱路锦屏山路口南侧)时,经设置的超限电子检测设备检测,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辆车货总质量36.000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中规定,确定该车车货总质量106.020吨,车货总质量超限70.020吨,已实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依法接受处理。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实。该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拟给予罚款30000元,即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p> <p class="ql-block"> 信息装备科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当事人表示以后不再违法超限运输。</p> <p class="ql-block"> 为更好地将非现场执法检测数据应用于治超执法,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探索执法模式严厉打击涉牌违法行为。一是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对接抄送遮挡号牌车辆。二是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非现场执法点位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运用科技手段严厉打击故意遮挡号牌、逆行行驶等违法行为,实现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职能互补和技术对接,形成联网、联查、联控的常态化工作机制。</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息装备科将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加大科技治超力度,利用先进科技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治超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