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秀镇总工会工作第三次例会

一帆风顺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广大会员职工,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关于《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经费要求,9月5日上午在镇六楼会议室召开全镇工会工作第三次例会,会议由镇工会主席唐霄霄主持,镇总工会8名委员参加。</p> <p class="ql-block">  会上,唐霄霄工会主席总结了我镇2022年工会工作,传达贯彻学习省工会关于《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经费要求 。学习内容如下∶</p><p class="ql-block"> 一、文体活动支出。</p><p class="ql-block">(一)文体活动中需购置专用服装的,每年每人限购一次,且价值不超过600元。</p><p class="ql-block"> (二)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活动可开支活动误餐,公园门票控制在人均80元以内。</p><p class="ql-block"> 二、其他活动支出。 </p><p class="ql-block"> (一)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毎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500元,单次不超过500元。</p><p class="ql-block"> (二)会员本人过生日,基层工会可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200元。</p><p class="ql-block"> (三)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可发放不超过5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可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p><p class="ql-block"> (四)工会会员结婚或生育时,基层工会可分别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慰问品)等等。</p> <p class="ql-block">  会议接着讨论关于今年中秋节镇工会会员福利问题。</p><p class="ql-block"> 为了让广大职工过上一个有意义的中秋节,镇工会决定发放每位职工XⅩ元作为购买中秋节月饼费用。镇工会委员会们一致表决通过。 </p><p class="ql-block"> 会议最后,唐主席部署了镇总工会的下一步计划。</p><p class="ql-block"> 一、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要鲜明;</p><p class="ql-block"> 二、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要发挥;</p><p class="ql-block"> 三、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要加强。基层工会工作者要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党的方针政策推进工会工作;基层工会组织要围绕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服务大局中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p>

工会

会员

基层

经费

工会工作

慰问金

发放

工会组织

超过

中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