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为检验大家的学习成效,台前县人民法院组织进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称“两项法规”)知识测试。全体正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 为确保“两项法规”在每一位党员干部中真正入脑入心,去年底,院党组即安排政治部组织正科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两项法规”等文件精神,并进行了一次考试,确保领导干部全面系统理解“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具体内容。<br>组织考试前,党组书记、院长郭循利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监督有关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二是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政策要求,严谨细致做好报告填报工作。三是要如实申报。严格按照要求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向家庭成员传达“两项法规”主要精神,坚决防止发生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div> 编辑:刘文如</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