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鄠邑交警现将近期办理的驾驶证被吊销人员的信息予以曝光,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p><p class="ql-block"> 另外,公安机关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9-84836851。</p> <p class="ql-block"> 法律小课堂:</p><p class="ql-block">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p><p class="ql-bloc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p><p class="ql-block">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p><p class="ql-block">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p><p class="ql-block">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p><p class="ql-block">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p><p class="ql-block">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p><p class="ql-block">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