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2年9月2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同时废止。</p> <p class="ql-block"> 10月12日下午,李伟副总督察组织法规处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进行学习研讨,法规处全体干部及市局法律顾问参加。</p> <p class="ql-block"> 会上,李伟副总督察领学《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通过对照旧《规程》,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带领大家逐条逐字学习探讨新《规程》相关内容,重点对比新旧《规程》的差别,讨论新《规程》的变化对于今后案件承办带来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学习过程中,大家踊跃发言,积极交流,学习探究氛围浓厚。</p> <p class="ql-block"> 李伟副总督察强调,要认真贯彻学习《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对组织开展全局系统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