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召开辖区道路普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警示会

莲湖交通执法

<p class="ql-block"> 按照“9.29”、“10.1”省、市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主体会议精神,为全面夯实责任,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p><p class="ql-block"> 2022年10月6日上午,莲湖大队召开道路普货运输安全生产警示会,本次会议以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方式召开,目的是实现行业全覆盖,受众更广泛。</p> 参加会议的有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董华,区工信交通局副局长、莲湖大队大队长,莲湖大队副大队长及执法中队负责人,辖区部分道路普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会议由莲湖大队副大队长主持。 会议第一项,由莲湖大队执法中队负责同志通报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传达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领导批示要求。 会议第二项,区工信交通局副局长、莲湖大队大队长讲话。重点强调:<br>  <b>一是思想到位,必须始终坚定安全理念不动摇。</b>要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br> <b> 二是推进到位,必须始终坚持安全底线不偏离。</b>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紧盯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不放过任何漏洞,不丢掉任何盲点,不留下任何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整改。<br> <b>三是责任到位,必须始终坚守安全红线不含糊。</b>要深刻认识到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从思想上、行动上彻底改变和扭转“重生产经营、轻安全工作”,“说得多、做得少”,的状况。 <p class="ql-block">  会议第三项,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董华代表市支队通报省厅关于全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针对通报涉及的问题,指出: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人和安全负责人员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级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p> 最后,莲湖大队副大队长要求:各参会企业代表要将今天的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并做好安排部署,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与教育,做好运输车辆的定期维护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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