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这两天积石山县小关乡政府将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起诉至法庭的案例在朋友圈刷屏,让我想起自己上小学时的一种现象,让人哭笑不得。</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84年9月我上小学一年级,那时义务教育法已在酝酿阶段。夏天的时候大队(村委会)通知各家大人出工去修学校,我清晰地记得村上的男子去出工时还抗着一根木材,大概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意思。于是9月份我们就在修好的教室里上课了。语文老师是第一届临夏师范毕业生,心气高,要求我们上课郎读、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6岁的孩子们是白级,基本上沿着老师的指定轨道走。似乎那个时候国家比较重视各方面的教育,干部必须从工资中拿出一点钱来订阅报纸,好像叫书报费,种类不限,于是从一年级开始,我就有报纸读了:少年文史报、中国少年报,都是拼音版的。爸爸的书报费就这样发挥了最佳效益。我们的校园很美丽,而我们就像歌中唱的一样幸福的像花儿一样的成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大约到三四年级,一种风气渐渐在学生中流行,都是男学生,我也突然发现这些男生比我大五六岁,也有大七八岁的,因为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许多十三四岁的孩子被动员来上小学一年级了,可是他们已经进入叛逆期了,无法静下心来学习,逐渐厌学,又不敢公然向家长提出退学,于是整天调皮捣蛋,成为老师家长头疼的对象。怎么办呢,他们冥思苦想,加上当时看了少年犯之类的影片,本意是教育警示青少年,反倒给了他们思路,他们中的一两个商议好,偷偷拿了家里的七八十块钱,坐上班车离家出走了。当时交通并不便利,更无现在的网络、手机等通讯工具,一时竟无从查找,只是某某家的孩子离家出走(当时称之为跑了)的消息在学校、村里、学生间传开。可惜,十四五岁的农村少年,怀揣七八十块钱,最多也是去兰州、甘南,钱就用完了,大多灰溜溜的回来了,并成功的实现了退学的梦想,家长觉得孩子的行为很丢脸,不去就不去了,学校也不好强拉去上学。似乎这个模式有可复制性,每过一阵就有同学效仿,当然也有不出走正常退学的,于是一年级的时候我们还是两个班八十多个学生,到六年级,只剩下二十四个学生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不知道当时因各种原因缀学的同学,他们好不好,是否为当初自己的选择后悔过。现在州上实行最严格的控辍保学制度,愿每一个孩子都享受教育的阳光,成长进步。</span></p>